[摘要] 近年来,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不断增加,房屋买卖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日前,济南仲裁委员会就调解了一起该类纠纷,孙女士在济南工作已经6年,一直租房居住。今年,孙女士终于下定决心买房,没想到却买出了一桩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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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看到济南价格一个劲的涨,不少家长着急的不行,最近济南的董先生为了买,却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出了变故:房子竟然已经被抵押了。
根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济南的董先生也准备买处,半夜12点的时候,中介要求让交全款的中介费付清。虽然还没真正买到房子,可是一想到房子是,董先生还是在当天晚上和第二天上午,分两次给中介打上了全款的中介费用。
但是董先生作为买方,通过某中介,与卖方辛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是,随后,董先生却查到,用于买卖的房子已经被进行抵押。
知道到这样的情况,董先生非常的生气。他把矛头指向了中介方,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根据董先生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者注意到,条房屋基本情况里,是否设立抵押一项被划上了否,而且合同上也加盖了中介的公章和签名。董先生说,“中介没有调查清楚,我觉得涉嫌欺诈,而且要求返还所有。”
董先生觉得,房屋中介在这件事情上有明显的过失。那么当他提出要回自己的全额中介费时,对方会给出什么样的答复呢?
中介工作人员说,“我没法说,这个事情没法解释,去打官司吧。”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上,是否设立抵押一项却被划上了否,那么,作为合同的拟定方,中介又会做出怎样的解释呢?
济南中介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按照双方描述的写的。有问题找律师。”
那作为卖方辛先生,当时到底有没有把房子抵押的情况告知中介呢?辛先生说,“我肯定告诉中介啊,要不我卖那么便宜啊。”
尽管董先生多次提出交涉,但是该经理始终坚持走法律途径。无奈之下,董先生来到了中介所在的辖区工商所。 工商所工作人员也觉得奇怪,“有抵押为什么还要卖呢?真奇怪。”
随后,工作人员对董先生提出的消费维权进行了登记。那么事情该怎么解决呢?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约他进行协调。另外,你说的欺诈,我们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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