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新出台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和地上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车位租赁费每月不得超过242元,停车服务费每月不得超过38.5元,地上停车位场地使用费每月不得超过154元。
关于地上车位场地使用费>>多数小区目前没有收取 新规实施或增加停车费用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占用共有道路地上停车位的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确定。对于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每月费用不得超过154元。收取的这些费用,物业公司可以按不超过20%的比例提取停车服务费。
据了解,历下区环山盛景小区物业公司曾收取过292元的场地使用费,但由于费用过高,多数业主拒交,近期也停止了收费。
对于地上车位场地使用费,不少业主表示不解。“公共道路本就属于全体业主,80元的费用足以包括使用费了。”家住伟东新都(小区网,论坛)南二区的任女士担心,原本都不收场地使用费,现在《实施办法》规定了154元的指导价,会不会导致停车费用进一步上涨。
关于停车服务费>>为减少服务费的损失 物业或追加看管费应对
《实施办法》规定,在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公共车库内的车位产权人或承租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公共车库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为35元/辆.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
对于这一标准,记者近日对省城部分小区进行调查,发现收费标准普遍高于指导价。在伟东新都南二区,记者看到,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划出了一些车位,每个车位上都标记了车主的车号和车位编号。据业主介绍,业主每月需要交纳80元的停车管理服务费,然后物业便在地上给交费的业主分配一个车位。对此,物业工作人员称,80元的费用包含了车位的设备运行以及维护、保洁等费用,这是按规定的正常收费。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小区的停车服务费标准都在每月50—100元之间,有少数小区超过了100元。
此外,记者还发现,部分小区物业在收取服务费的同时,还会收取一定的车辆看管费,费用在80—100元不等。对于看管费,《实施办法》中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合同约定。
对此,有业主担心,目前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普遍高于政府指导价。新规实施后,为了减少因此而出现的损失,不排除一些物业公司会打着“看管”的名号,再额外收费。“本身管理服务的概念就比较模糊,物业公司完全有理由再加收一块看管费。这个费用也是由物业和业主来约定的,这样物业公司就有利可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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