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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出台停车费指导价 业主担心将"只售不租"

齐鲁晚报  作者:喻雯 崔滨 赵丽  2012-07-31 07:47

[摘要] 日前新出台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和地上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车位租赁费每月不得超过242元,停车服务费每月不得超过38.5元,地上停车位场地使用费每月不得超过154元。

日前新出台的《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对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和地上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车位租赁费每月不得超过242元,停车服务费每月不得超过38.5元,地上停车位场地使用费每月不得超过154元。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无论是车位租赁费还是停车服务费,《实施办法》规定的指导价都普遍低于目前省城各小区的收费水平。可是,不少业主却担心,《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很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利于业主的措施。

关于车位租赁费>>指导价普遍低于现收费水平 可能加剧开发商“只售不租”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首次明确了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20元/月,可上浮10%,即每月不超过242元。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济南各小区车位租赁费从每月200元—500元不等,普遍高出了政府规定的指导价。

“开发商擅自提高地下车位租赁费,一年多的时间翻了一番,现在真是租不起。”日前,家住大地锐城的丁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11月租地下车位时,月租为460元,而在他前年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车位租金每月才200元左右。当时规定车位租赁期限是一年,到期后再根据新的价格另行签订合同。

“好在我提早租了车位,今年2月份开始,开发商下了通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不再出租,业主如果想停车只有两个办法,要么买车位要么按交停车费。”丁先生说,地下停车每2元,按18点开始停车,到第二天7点开车上班,一天的停车费就得22元,一个月算下来得600多元。

对此,大地锐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车位涨价、出售都是开发商说了算,他们只是按通知来办,目前车位的标准售价是每个20万元。记者在地下车库看到,三层车库除了入口处的几个车位上停了车外,大部分车位都空着。由于租赁价格过高,大多数业主选择把车停在大门外。

家住文华园小区的孙女士反映,小区目前地下车位租赁费是每月500元,小区是立体车库,现在不少车位被“封住”,宁可空着也不让停车。“租赁费这么高,我们都不愿意把车停在小区里,开发商这么做,也是想着达到只售不租的目的。”

对此,济南爱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孔禺分析,卖车位比租车位能更快地回笼资金,所以开发商更愿意卖车位而不是租车位。“另一方面,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的话,每个月的租金里有一定比例需要给物业,作为代理服务费。”孔禺说,这样一来,不少开发商既然无法随意抬高租金,很有可能选择“只售不租”,高价把车位卖出去,远比出租赚钱。但是这样一来,各小区很可能会出现车库空着利用不起来,业主却无法停车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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