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
李继彦
■建议
别把房子当爱情安全带
新司法解释倾向于对物权和利益作客观界定,更趋于公平合理,让那些借婚姻之名觊觎对方财产的“蹭婚”族占不到便宜。其实,男女生而平等——指现代意义下男女的性别权力,女方不是天生的弱者,不需要特别保护。婚前出资少一方的担忧在于,老想着如果真离婚了,自己岂不是要被“净身出户”?在这个问题上的纠结,缘于对婚姻的不自信,或是感情上掺入了利益杂质,一开始就想着嫁“富二代”,对婚姻图谋不轨,如此“婚本恶”,真到感情破裂,房子也绝不是维系感情的“安全带”,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当然,男女恋爱结婚,是感情范畴的事情,不是投入和产出那样简单的数学计算,如果在房子、车子、票子上精于算计,“剑走偏锋”,很容易伤害感情。两人好好过,别老想着离婚,房子也就不是问题。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对簿公堂,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实际贡献,对房产作客观认定,对财产作合理划分,并结合过错,照顾弱者,作出人性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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