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中原地产的预计,因为二次调控,整个全国一、二手房市场可能在4季度增加超过10万套左右的退房。
政策市之弊
而包括张茂荣在内的多位律师倾向于认为,“限购令”导致无法过户,引发的是业主(卖方)产权转移登记义务的不能履行,而非买方义务的不能履行(即便买方支付全额房款,也无法获得物业产权),业主有义务退还买方定金。但并非所有的卖方都认同这一点。
北京通州法院判决一起房产买卖纠纷,在这起纠纷中,买方刘先生签下购房协议当天,国务院就出台禁止为第三套房发放贷款的楼市新政,已经交了定金和部分首付的刘无力再购买,但开发商拒绝退款。
北京通州法院判决刘先生不构成违约,开发商须全额退款。这是4·17楼市新政引发的退房潮中,首起判决卖方败诉的案件。
这一诉讼也拖延了数月之久。据本报记者查询,还有诸多类似案件摆在北京、深圳等地的法院案头。随着新一轮调控引发的纠纷出现,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的也日益增多。
其建议,政府可以对政策的出台予以预警,并设定政策实施的缓冲时间,而不是突然发布即时执行,从而避免纠纷的产生,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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