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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群租房乱象调查:人均租住面积没标准

济南时报  2014-05-26 09:03

[摘要] 群租房,就是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将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按照现行法规,群租房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日前,记者调查了济南群租房现状,探讨群租房监管到底有多难。

23日晚,历山路100号一单元203室,一个40平方米的房间突发大火,被完全烧黑。火灾前夕,屋内住了15个人,所幸无人员伤亡。着火原因尚不明确。

群租房,就是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将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按照现行法规,群租房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日前,记者调查了济南群租房现状,探讨群租房监管到底有多难。

类型

近百平方米一套房,摆满18个床位

调查发现,在济南,群租房现象主要集中在洪家楼广场和山东师范大学附近。两处位置群租现象严重的原因,主要是临近大学和商业圈,学生和低收入人员的刚性租住需求比较大。

得知记者准备租房,东环花园一业主直接电话告知,想看房,自己敲门进去看就行。近100平方米的房间内,两间卧室和两个客厅全部摆满了上下床,9张上下床,18个床位已经让整套房子非常拥挤。满屋子的人全是租客,彼此并不相识,每人属于自己的空间几乎就是一张床。私人物品想摆放,除了自己的床,便是一个只能勉强装下一床被子大小的简易柜。

由于租客太多,整个房间不能做饭,也摆不下太多桌子。部分租客回到屋内,只能躺在床上。“我们都工作了,但住的和在大学宿舍一样。”一租客说,能让所有人群租在一起,最关键的是廉价的房租,一个月只需要200元,可以每月支付一次,不需要包年,甚至不需要押金。

对于房主来说,群租同样能带来实惠。记者算了笔账,100平方米的房子,如果要整体出租,在洪家楼附近,网上各中介挂出的租金在2000元左右。换成出租床位,群租给租客的话,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18个租客,每月租金就是3600元,接近整租租金的两倍。

同样的情况,在山东师范大学附近小区同样存在。一公寓式小区内里,本来就空间不大的复式结构的房屋,塞满了双层床。

类型2

名为“家庭旅馆”,实为群租

通过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附近密密麻麻的群租房广告以及网上信息,记者进入洪家楼广场对面的东环花园小区,整个小区,近10栋楼,凡是一层,几乎都是旅馆。排列紧密的“旅馆”招牌和海报,很难找到一个小区的感觉。

“整个小区的楼栋,从一层到三层,基本上都是开成了旅馆。整个小区得有二三十家旅馆。”一家庭旅馆负责人介绍,他自己也是租了小区业主的房子开旅馆。

经逐一查看,各家旅馆情况类似,一进门便是只有一米宽的小走廊,和一眼数不清的房门。经查看,每家住户基本上隔断成了近10个小房间,房间面积每个只有五六平方米,除了一张床,就只能放一个小茶几,再放不下任何家具。

“日租一间30元,月租的话400元就行。”一旅馆负责人介绍。他的报价基本上与小区其他住户类似。

记者询问的所有旅馆负责人都表示,住户可以使用任何自己想用的电器,“热得快”、“小太阳”等都不限制。

“楼上是一家隔断成小间的家庭旅馆,晚上动静特别大,不断地传来床板、桌子或凳子的声音,我有心脏病,一到11点就被吵得睡不着了,开始睁着眼睛听动静,一直能持续到凌晨一点多。早上六七点声音也大。这种情况持续已经有3年左右了。”洪家楼小区一满头白发的老人告诉记者。

类似吵闹的情况,记者询问过多家群租房的邻居,但大部分都只称反感,不愿细说。“都是邻居,总不能断了人家的财路。”一受扰住户告诉记者,她曾咨询过多个政府部门,由于目前济南尚无法取缔群租房,因此,她不愿意大张旗鼓地与邻居理论,“取缔不了,去吵也没用”。

在济南群租监管遭遇空白

早在2011年2月,为了抑制群租,住建部就颁布并实施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明确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等规定。如若违反,处罚可以达到3万元。

现实情况是,由于济南房管部门迟迟没有划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的标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如何执行,便遭到搁浅。

对于该问题,早在两年前,济南市租房市场主管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群租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与此同时,该部门要求,群租现象的监管不能单靠一个部门,需要公安、建委、规划等多个部门齐抓共管。

相比于济南,目前北京市出台《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要求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上海同样出台《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强调不得分割搭建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规定人均承租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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