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已经给出时间表。记者14日从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济南将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计划今年底前完成50%的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15年基本完成相关工作。
有些农民家庭已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还能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吗?农民家庭落户城镇,又该怎么办?在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上述问题有了答案。据了解,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我市将按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经营权流转。
已全家迁入设区的市 转为非农户口怎么办?
在承包期内,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方应把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但“国办”发的2011年9号文件又对全家迁入大城市以外设区的市落户的情况,开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口子”,就是也要尊重承包方的意愿来处理。当然,遇到复杂的问题,可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承包地全部或部分 被国家征用
如何确权登记?
据了解,此次确权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的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而在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确权颁证问题上,将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地。
自己开垦的土地
能不能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按照相关规定,农户自行开垦的土地,已经作为家庭承包土地的,可以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存有争议,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但是,我市明确,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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