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4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43个,持平的城市有24个,上涨的城市有3个。
■ 新华时评
绝不让房地产调控出现反复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4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4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仅有3个城市微涨。就在前一天,权威部门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将坚定不移加强调控,绝不让调控出现反复。这是一种鲜明的态度,更是未来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方向。
调控政策一旦出现松动乃至反复,伤害巨大。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房地产调控一度放松,结果导致刚刚出现走低的房价迅速转向,反弹势头之猛令人记忆犹新。当前,无论是为了社会民生所需,还是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都必须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动摇,坚决维护中央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千方百计巩固调控成果。
房价不实现合理回归,调控不会止步。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要求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对各种违反中央政策、有悖中央精神的“小动作”及时予以严格监管;需要房地产业和社会公众看清市场走向,坚定调控信心;更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控政策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继续实施限购等政策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对骗购、囤积多套住房者的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地推进并完善房产税试点。
没有只赚不赔的市场,也没有只涨不跌的房价。重要的是,无论消费者,还是房地产商,以及地方政府,都应清晰理性地认识到这一点。对长期依赖于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只有及时摒弃“坐地生财”的短视发展观点,才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调控措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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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武汉等地出公积金“新政”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贷款额度,或延长贷款年限等。
在楼市调控下,这些“新政”是为了提振“刚需”,还是地方政府“托市”之举?为此,“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
公积金“新政”意在提振“刚需”?
近日,武汉市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内住房放宽贷款额度,可申请到八成贷款,只需支付两成首付。
除武汉、临沂外,多个城市近期出台公积金“新政”。山东滨州市提高住房公积金抵押和信用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也由15年延长至20年。安徽蚌埠市规定,在市区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鼓励公积金入市会“逆势”推高房价?
尽管是为了提振“刚需”,但仍有不少人表示担忧。一些市民认为,近期多个城市公积金“新政”是在“曲线救市”,是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变相松绑,这可能抬高房价,冲击当前来之不易的房地产调控成果。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首套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房价不可能被推高。相反,住房公积金积极入市,可以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甚至为房价继续下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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