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购买房子的过程当中,往往由于手续繁杂、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原因,让开发商占据优势,所以导致其中被“误读”的情况较多。在购房过程中,哪些危险行为是应当避免的呢?
不是所有定金都不能退
去年12月中旬,张女士按照一份传单上的介绍,来到一家楼盘售楼处。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将总计10000元现金交给该售楼处,作为房子的定金,并签定了一份购房认购书。过了几天,张女士发现房子并不是如售楼小姐说的那么好,遂改变了购买想法。但售楼小姐告诉张女士,无论买不买这套房子,10000元现金都不能退还。
新房漏水也要交物业费
钱先生新买了一套商品房,收房后发现房屋漏水,持续半年都未能修好。从今年1月起,钱先生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认为,钱先生已收房,物业费就一定得交。
首先,开发商与钱先生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钱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许先生不交物业费不妥,将构成违约。的办法是,钱先生可按购房合同,查找漏水是谁的责任,再找相关部门投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