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多年前,山东世纪瑞丰置业有限公司花150万元通过转让,买下济南市十六里河西河村7亩商业用地,约4410平方米。2008年,该公司董事长赵中山准备在这块闲置的土地上建高层商住楼,到规划局咨询规划后才知道,当初的土地如今只剩3120平方米的实际可规划建设用地,约2亩土地不明不白地少了。
【质疑】
地籍调查时,并未接到通知去指界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难道是规划错了?2009年,赵中山再次向济南市规划局咨询关于二环南路规划红线,规划局回复称“二环南路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60米,两侧各30米绿化带。”
赵中山称,按照宗地图记载,“除去30米的绿化带再向西测量,我的地块只剩规划局所指的3120平方米。除非再向西增加15米,才够我土地使用证上所登记的面积。”
然而西侧的土地早就建成楼盘,“为此我们也到国土部门咨询了这个情况,国土部门称他们的征地手续合法。”赵中山说。
随后赵中山拿出新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二环南路地块的土地勘测定界图复印件。他对记者说,定界图上新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世纪瑞丰公司相邻处盖章模糊不清,仅能看到一处类似印章的轮廓,轮廓内的字迹也无法辨识。而其他地方的印章则清晰可见,“按规定,征地时必须经相邻地块的法定代表人指界盖章,但是这个章根本不是我们的,有可能是别人伪造了印章加盖的。”
“我们地界相邻,但是地籍调查时没人通知我到场指界,他们的地籍调查表上相邻地块的土地所有权人签字也不是我的。这才导致地界模糊,产生纠纷。”赵中山说。■
各方回应
“二亩土地”的去向:
绿化带规划到底是多少米?
【市中国土局】
查相关资料不允许当初规划绿化带宽15米
2月14日,记者来到济南市国土局市中分局。记者拿出山东世纪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希望查看与该公司地界相邻新天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地籍调查表,地籍科负责人于成说,凭该委托书“对新天地的(相关资料)没权利查。”“你看不到不等于我们没有,不允许你来查他们的。”他称。
对于双方产生纠纷的土地,于成表示双方不存在纠纷,“当时划地时他们的地还有一段空隙相隔。相隔的几米地块属于西河村,指界也由西河村负责人去,不需要世纪瑞丰的盖章和签字。”于成说,世纪瑞丰置业拥有使用权的地块为二环南路西侧15米向西部分,“一开始这地方属于历城区,当初规划为15米宽的绿化带,后来济南市规划局规划了30米的绿化带,其中剩余15米宽的绿化带在世纪瑞丰的地块内。”他指着一张宗地图说。而这15米宽的绿化带,恰好是约2亩地。
于成说,虽然世纪瑞丰地块内有15米宽的地被规划成绿化带,但其土地证还包含着这块地,“绿化带变成30米宽那是规划局的问题,和国土局没关系。”
【规划部门】
最近可查的规划中此处绿化带一直是30米
就绿化带规划问题,2月14日下午记者联系济南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查阅资料后称,从其可查的资料中,二环南路的两侧绿化带一直规划为30米,“最近几年都没有变化。”至于10多年前的规划情况,他称暂时查不到。
随后记者再次向工作人员咨询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与土地证记载的使用面积不符一事,他称,“两者概念不完全相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土地证上记载有使用权的土地被征用,应该经过国土部门同意。另外补偿情况也向国土部门咨询。”
从2000年算起,如今已经15年了,“以前这块地因为地界存在纠纷一直没法报建,可到了现在纠纷依然没有解决。即使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被征用了,也要经过我的同意并给我补偿。可现在少了2亩地后我不但没有补偿,连原因和说法也没有。”赵中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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