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神木原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至少四个户口(含北京户口)的“房姐”龚爱爱,昨日,又有新房产被查出。据央视《东方时空》报道,“房姐”龚爱爱除了此前报道的在北京和陕西神木拥有多套高档住房之外,又发现其在陕西省西安市还有两套住房,房屋所有者分别是她的真名龚爱爱和假名“龚仙霞”。
■官方表态
公安部关注房姐事件
昨日,记者从公安部内部获悉,针对陕西“房姐”有北京等多个户口事件,公安部已经开始关注此事。公安部尚未对此做出官方表态。
民警“诧异”房姐北京身份证号
据知情人士透露,“房姐”龚爱爱的北京户口将注销,相关责任人会被依法处理。
根据此前报道,房姐北京户籍身份证号以“110”开头,这只有北京本地的久居人口才会拥有。对此,北京市公安局一民警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户籍迁到哪,身份证号也不会改变”,出现这种情况“很诧异”。
住房信息不能随意在住建委查询
关于“房姐”在京拥有多处房产一事,近日媒体曾向北京市住建委提出采访,要求调查网传的房姐在京房产是否属实。北京市住建委拒绝了其公开房姐在京房产信息的要求。市住建委解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个人住房信息。除此之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可以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查询相应的房屋权利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尹飞教授介绍,《物权法》中规定的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即房主)、抵押权人等。而利害关系人包括准备买房子的等,“不是随便都可以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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