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徐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总房价为62万元的一套负一层期房,层高4.8米,为半地上半地下结构。2010年1月交房时,徐先生发现房子几乎成了全地下室。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房地产开发商赔偿徐先生房屋差价款11.7万余元。
济南徐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总房价为62万元的一套负一层期房,层高4.8米,为半地上半地下结构。2010年1月交房时,徐先生发现房子几乎成了全地下室。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房地产开发商赔偿徐先生房屋差价款11.7万余元。
徐先生说,房屋整体已有四分之三在地下,只有不到一米在地上,原本设计的玻璃窗也变成了水泥墙,整个房屋显得特别昏暗,通风不畅,常年需要开灯开空调。而同一小区其他楼房同样是半地下结构,地上高度都超过房屋总高度一半,只有徐先生买的这栋例外。当初与徐先生一起买期房的人,由于得到消息,都已经退了房。入住负一层的除了徐先生这户,都被改造用作画室、设计室,基本没有住宅用的。
对于开发商的隐瞒和违约,徐先生非常气愤,没有选择入住,而是与开发商交涉,因当初的购房合同并没有约定变更房屋设计的违约金数额,对方只答应补偿三万元现金。2011年6月,徐先生将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补偿差价12万余元。
徐先生随后提出要求根据购房时的市场价格对房屋的实际价值作鉴定。评估结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为50万元。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房地产开发商赔偿徐先生房屋差价款11.7万余元。
律师点评:建议购房人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约定的项目是否完整,以及如果出现违约,违约金的金额。以免交房时才发现开发商违约,购房合同又没有具体约定,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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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舒居小区物业未上班 小区垃圾堆成山
(来源:都市女报)9月28日,女报报道了天舒居(小区网论坛)小区垃圾堆成山、5天无人清理一事。10月8日,记者再次前往天舒居小区,获悉垃圾清理工作已由历城区环卫局接手,物业也已补发员工的部分工资,但物业人员仍未上班。
8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天舒居小区,看到小区内的垃圾桶已被清理干净。垃圾清运工作已由历城区环卫局接手,“以前是一天一处理,现在隔上两三天清理一次。”门卫说,“中秋节前两天,我们收到了补发的工资,但现在还欠着我两个月的。罢工的那些员工还被欠四个月的。”
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处,发现大门紧闭,没有工作人员上班,且门口张贴的“物业一线员工近一年未收到工资,无法继续为居民服务”的通知也没被撕掉。记者等候至下午1点30分,一直没有工作人员出现。随后,记者前往位于七里堡小区(小区网论坛)内的历城区城建开发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正是这家公司的下属单位。但历城区城建开发物业公司也是大门紧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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