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举行记者会。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房屋产权期限问题,李克强总理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3月15日上午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举行记者会。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房屋产权期限问题,李克强总理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李克强引用古语“有恒产者有恒心”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表示,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国务院也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相关部门怎么说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姜大明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精神,深入调查住宅70年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2016年底已出台"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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