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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正在进行房地产税真要来了?

济南时报   2017-02-24 15:04

[摘要] 国务院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上的探索创新”,一时间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房地产税何时全面开征再度引起关注。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国务院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上的探索创新”,一时间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房地产税何时全面开征再度引起关注。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在23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和副部长陆克华对于房地产税推进工作进展做出回应。

陈政高表示,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现在具备了建立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陈政高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这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积累了实践经验,也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

关于房地产税推进工作进展,陆克华说,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焦点解读]

房地产税,2017年将开征?

这次关于房地产税进展情况的新表态,核心的就是“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涉及房地产税进展的有关部门有哪些?

粗略分析总结来看,至少包括人大、财政部、国税总局、国土资源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然,上面还会有协调决策小组。

立法和不动产登记完成时间决定房地产税能否真正落地

房地产税工作千头万绪,但有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立法,二是不动产登记。前者负责合法性,后者负责可操作性。

2014年两会上,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以及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相继强调,将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是中国官方首次明确房地产税取消试点思路,转至立法先行。

2015年,房地产税立法被纳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则。其间,人大财经委、财政部、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们,均对媒体释放过2017年通过立法的信息,依据主要是本届人大的任期到2017年。

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同房地产税立法一样,从2014年便陆续展开了,这项工作会把地、楼、房、户的信息统一起来,具体表现是房产证会换成不动产证,它依然涉及多个部门。终,这项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给出的时间表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只有房地产税立法和不动产登记全部顺利完成,房地产税才有可能真正全面落地。从目前的信息看,两者同时在2017年完成的可能性并不大。

支持各地探索创新房地产税或将推进2017年实现开征

但是,今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一份通知,使得房地产税的变数增大。这份《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称,“在维护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

“支持各地探索创新房地产税”,这应该是积极推进房地产税落地的直接信号。

针对房地产税今年出台的可能性,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接受 上周,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第九十二期“经济每月谈”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所所长高培勇在会上指出,2017年税改如果有动作,一定是开征房地产税。高培勇表示,今年赤字增加了5000多亿,其目的是为了支撑营改增,给企业减税降负。然而,5000亿元赤字倒逼房地产税开征。“这就归结到一个事情,迄今为止,我们看到的是税制改革的推进,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这个过程当中只能通过赤字支撑改革的进程,因为直接税裹足不前,我们说这是一样卡脖子工程,所以到这个时候我们再问2017年要做什么,2018年要做什么的时候,我建议大家把聚焦点定在直接税上。如果说2017年有进展,那么肯定来讲重要的进展应该在直接税上。”高培勇如是说。

高培勇认为,有几个方面的税种:个是个人所得税,第二个房地产税要开征,第三个作为压仓石留着的,就是要开征遗产和赠与税,这三个方面是中国直接针对居民个人的必须着眼于开征的税种。

[相关链接]

房产税房地产税

一个是房产税,一个是房地产税,一字之差,有什么区别呢?

专家认为,两者的大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还有的观点认为,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也就是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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