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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更替和停车管理 不能只卖不租

齐鲁网   2016-03-11 13:10

[摘要] 潍坊市日前出台《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解决住宅小区新老物业更替、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潍坊市日前出台《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解决住宅小区新老物业更替、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潍坊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760多家,从业人员6.1万人,管理各类物业项目2400多个,综合发展水平居全省前三位。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住宅小区管理中一些问题日益凸显,比如物业公司擅自退出、业主委员会恶意炒掉物业公司、开发商对车库车位只售不租、业主停车堵塞小区入口等问题。潍坊市出台这两个文件,就是要为解决这些问题立规矩。

《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和业主不能“说分手就分手”。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希来:“主动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60天告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说退就退。原物业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新物业公司移交有关的公共设施清单、业主名册和水电表的抄表数等相关资料以及财物,不得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为由拒绝交接。”

针对车主们关心的车位“只售不租”问题,《潍坊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进行了明确。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希来:“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预售时,应制定住宅小区车位租售办法,向购房人明示并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住宅小区车库租售办法应明确车位的数量、布局、建设标准、租售比例等内容,并划定租售的区域。不能只租不卖,或者只卖不租。”

另外,两个办法还分别对不能随意解聘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工作不善要担责、临时停车也要交停车费、业主恶意堵门公安部门要处罚等规定进行了明确。

延伸阅读 《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出台潍坊市物业项目退出及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出台潍坊出台物业退出管理新规 不交物业费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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