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小区道路绿地可登记为业主共有

济南日报  2016-01-23 08:18

[摘要] 小区内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业主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能否也对此进行登记?终于盼来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给出了答案,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小区内的绿地、道路、公共设施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业主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能否也对此进行登记?终于盼来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给出了答案,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对于此前市民担忧的不动产登记是否会导致隐私泄露等问题。《实施细则》也有专门的条款进行了相应的阐释。《实施细则》提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此次细则还指出,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该登记在谁的名下?《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根据细则,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集体土地的不动产权登记如何进行,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得知,集体土地将以集体的名义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农民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