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6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细则,20日起试行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偿还公贷,将改变原来“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
10月20日起济南试行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偿还公贷,将改变原来“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
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实际上就是解决了职工提前偿还“公贷”需要先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按照现行政策,“公贷”职工如果想把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出来还贷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新政“冲还贷”实施后,职工不需要提前筹措资金还贷款,而是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目前“冲还贷”业务还在试运行阶段,业务需要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注册后,申请预约冲还贷业务。缴存职工根据系统显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参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选择待冲还的贷款,确定办理时间及地点,系统将预约号、办理时间及办理地点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职工注册的手机号码。
然后,缴存职工在预约时限内凭预约号持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公积金提取服务网点(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天桥提取网点,济泺路127号建行天桥支行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该业务限法定工作日办理,但节假日可进行网上预约操作。试运行期结束后(即2015年10月31日后),无需预约,市民在工作日内直接到公积金大厅、天桥提取网点办理冲还贷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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