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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华润红叶林小区物业高收费每平高达2.6元 违反物价局规定2.35元

舜网  2015-08-03 17:27

[摘要] “物业公司让我们每月每平方米交2.6元物业费,还得抓紧签物业费合同,这个钱都高出物价局规定的2.35元了。”7月31日,华润红叶林小区居民卢女士向本报反映。记者走访调查得知,该小区并未在物价部门做有关“物业费”的备案。对此,律师表示这种收取行为是不合法的。

物业公司让我们每月每平方米交2.6元物业费,还得抓紧签物业费合同,这个钱都高出物价局规定的2.35元了。”7月31日,华润红叶林小区居民卢女士向本报反映。记者走访调查得知,该小区并未在物价部门做有关“物业费”的备案。对此,律师表示这种收取行为是不合法的。

卢女士说,她所在的市中区华润红叶林小区物业公司近日向业主催缴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物业费要2.6元。而且还要业主必须签物业费合同,价格没商量。我们业主都接受不了。

小区物业公司是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高出政府标准是有原因的,高出的部分是增值服务,包括定期组织业主活动及给定期发送短信提醒等。“如果业主不想接受服务,可申请退回高出的费用,但眼下必须签署按每月每平方米2.6元的费用合同。”

随后,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全市普通住宅的物业高收费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2.35元。华润红叶林小区物业收费标准超出全市高标准0.25元。物价局工作人员称:“华润红叶林小区来备案的时候,备案合同中并没有出现关于物业费的条款。我们也去小区考察过,发现这个小区的名称与我们备案合同中的名称也不符。”

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查询获知,华润红叶林小区物业为一级资质,按照相关规定,物业费高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2.35元。对于物业费超出高标准一事,工作人员建议向物价局反映。

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甲俊表示,华润红叶林小区物业费未通过物价局审核而高于物价局规定标准,及在物价局名称备案不符都是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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