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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的贷款未能办理 能否适用定金罚则

齐鲁晚报  2014-09-05 00:00

[摘要] 在交付定金时一定要让开发商开具书面的承诺证明,或者让开发商在定金合同上注明:“如未按期办理银行担保贷款,则全部退还首付款和定金”。以此保证您的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读者求助:

2014年5月份,济南市燕山立交附近某小区承诺代女士保证能够办下银行贷款。代女士特地告知楼盘销售人员,因我名下有商业贷款,四家银行都拒绝办理贷款,销售人员表示能够办下来,还拿出一摞单子给代女士展示,并表示这些都跟代女士情况一样,都是可以办理贷款的,并表示办不下来全额退款。代女士就签订了定金合同并交付了3万元定金。遗憾的是代女士并没有将销售方的承诺以书面的方式写下来。

银行以不符合贷款条件为由拒绝代女士办理银行贷款,为此代女士就无法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代女士找到该楼盘时,当时出面接待的销售员已经联系不上,开发商表示按照约定,购房人未按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代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的承诺,而当时的销售人员更是联系不上。代女士眼睁睁的损失了3万元定金却无从说理。

◆律师分析:

此案例涉及三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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