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济南建房要与规划部门签“生死状” 确保不私自加盖、加建

山东商报  作者:陈晶  2013-09-09 00:30

[摘要] 从昨天举行的依法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查违禁违工作专题会议上获悉,今后,建筑单位在申请开工时,必须与审批部门签订“生死状”,同时在街道办备案才可开工建设。

从昨天举行的依法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查违禁违工作专题会议上获悉,今后,建筑单位在申请开工时,必须与审批部门签订“生死状”,同时在街道办备案才可开工建设。

为遏制开发商追求经济利益私自加盖、加建,会议强调,规划审批并不是审批完成就结束,规划部门应当在审批后加强管理,与建筑单位签订“生死状”,让其保证在通过审批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

此外,凡通过批准的建设项目须到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保证街道办事处的知情和监察权,否则,街道办可对该项目的建设予以制止。建委则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参与违法建设的监理公司、建筑公司等列入“黑名单”,使其今后无法再进入济南市场。

【摸底】

济南市排查全市在建工程一小区内存136个违章单体

从8月15日开始,济南市开始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居民私搭乱建、侵占集体土地、开发商为了利益顶风作案等现象,其中中海奥龙观邸(小区网论坛)一个小区内违法加建单体就达到136个。

据介绍,此次共排查在建工程781处,2749个单体、4308万余平方米,其中建设手续不全或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的工程546处、1264个单体、1024万余平方米,占全市在建工程总面积的23.77%。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目前高档别墅区加建、居民小区内原有住宅上接建、绿地内插建等私搭乱建现象比较严重,如国华东方美郡、新生活家园、中海奥龙观邸内存在大量违法加建行为,经统计,仅中海奥龙观邸内的违法加建单体就达136个,4128平方米。

而与此相比,侵占集体土地、展厅、市场、仓库等违法建设现象也十分普遍,比较突出的区域如槐荫区京沪高铁沿线、绕城高速两侧等,从本次排查情况看,全市的在建违法工程中,属于侵占集体土地的违法建设达157处、239个单体、52万余平方米,占全市在建违法工程总面积的5.15%。

此外,部分开发商及单位受利益驱使,顶风作案,违法建设,如济南迪瑞华经贸有限公司在历城二中南邻违法建设的“状元府”住宅楼,山东晨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设“山久水园(小区网论坛)”项目时,大肆违法加建、扩建等。在排查过程中,各区认定的严重影响规划及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合计31处,94个单体、45万余平方米,占全市在建违法工程总面积的4.39%。

【严查】

竣工后私自进行违法建设 相关房屋登记将被冻结

在昨天进行的推进查违禁违工作专题会议上,原则上通过了《关于竣工交付后购房人违法建设房屋实施权属登记冻结的暂行规定(审议稿)》,按照文件规定,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再违法建设房屋,其相关房屋登记将被冻结。

文件规定,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购房人不得再违法建设房屋,包括新建违法建设,在原有房屋上加建、扩建、接建的违法建设以及其他不能采取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等。否则相关房屋登记将被冻结。

对违法建设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天,城管执法部门将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无异议后,两日内采取相应的冻结措施。直到违法建设被拆除后,房屋登记可解冻,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

对房屋登记实施冻结的措施包括,对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的房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不再办理该房屋的其他房屋登记手续,即购房人无法对此房屋进行买卖或抵押;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屋已竣工交付后,购房人进行违法建设的,不再办理相关的房屋登记手续等。

探访违建

8年前停工 大楼成“荒宅”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济南市解放路一处大型楼房前,这也是市政府拆迁名单中的一栋建筑,记者发现这里早已经停工,而对于拆除,周围市民都表示支持。

在位于解放路东部的这处楼房前记者看到,该建筑楼层已经建设完毕,第七层的部分外墙也已经建成,楼顶上还裸露着部分钢结构。由于长时间停工,部分窗户玻璃已经损坏,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楼里面还留有一些建筑材料。

由于该建筑四周都被围挡遮住,的出入口也是大门紧锁,记者无法看到院内的详细情况。只是通过门缝看到,院内杂草丛生,建筑物下面堆着一些建筑材料和纸箱,旁边还摆放着两个中央空调机箱,看起来已经长时间无人光顾。

建筑的南面是一大型小区,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是济南市皮鞋三厂的厂房,后来有开发商进驻开始建设这栋楼,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突然停工了。“已经停了7、8年了,一直没有再重新开工,听说是违章建筑,具体情况就没人知道了。”

而听说这里将被拆除,周围市民都表示欢迎,“这里可是市中心,这么一栋建筑立在这里多影响市容啊,有时候晚上回来经过这里都觉得瘆得慌。而且它立在这里也影响我们采光,早点拆吧。”居民张女士对记者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