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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5年翻倍 评论:应像调控房价一样调控房租

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  2013-07-04 14:11

[摘要] 房租涨幅惊人,房东视房子为“聚宝盆”,租不起房的人要么“越搬越远,越搬越贵”,要么无奈离开大城市。读罢这样的新闻,让人心酸。在我看来,房租飞涨导致外来工无处容身,实际上是一张民生试纸,检出了民生多艰。

■一评

“房租5年”是张民生试纸

 

房租涨幅惊人,房东视房子为“聚宝盆”,租不起房的人要么“越搬越远,越搬越贵”,要么无奈离开大城市。读罢这样的新闻,让人心酸。在我看来,房租飞涨导致外来工无处容身,实际上是一张民生试纸,检出了民生多艰。

虽说房东能理直气壮地质问“现在还有啥不涨”,但五年时间房租几乎,远超GDPCPI与工资涨幅,显然不正常。政府如何化解外来工的租房难题,让他们获得基本的居住尊严,值得思考。

要想规范租房市场,遏制房东随意抬高房租是一种思路。但在住房“限购”大趋势面前,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导致租房市场供需失衡,如果政府过多干预住房租赁市场,恐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政府认真执行公租房政策,多建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低价出租给需要房子的人。

从各地实践看,大力发展公租房益处颇多。这能给“夹心层”、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对实现“居者有其屋”、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看到的是,相对于“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公租房供应数量仍严重不足。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公租房供给局限于专业人才与部分白领人士,打工者往往很难住上公租房。

因此,要让公租房的相关法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这样几件事。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扩大公租房供给范围,让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更多无房户受益;二是公租房选址应该配套设施完善,方便租户工作、生活,公租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别因租赁价过高让公租房曲高和寡;三是公租房供给要制导、雪中送炭,不能跑偏走样、锦上添花。

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让所有人都能拥有自己的房产,可能并不现实;但是,让百姓“居有其所”,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给百姓提供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地方政府不能听任“房租五年”刺痛租房者,而应该转变土地财政思维,并认真履行增强公租房供给的责任。(叶祝颐)

■再评

应像调控房价一样调控房租

 

与住房交易市场调控连出重拳相比,租赁市场一直以来都像是监管盲区,缺乏相应的政策。不仅如此,限购、房产税等调控房价的措施,也成了刺激房租上涨的信号。非常普遍的情况是,调控没有使房价出现实质性下跌,反倒让多个重点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出现暴涨。

继买不起房之后,租不起房再度成为民生之痛。疯狂的房租,不仅直接侵害了租房者的利益,更成为物价上涨的重要推手。北京今年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3.6%,与2.1%的涨幅相比高出不少,其主要原因在于房租猛涨。

买房和租房,如同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抛开租赁市场去调控交易市场,不仅会对房租上涨起到推手作用,最终还会反过来削弱房价调控效果。一方面,房租的非理性上涨,促使一些人抱着“长痛不如短痛”的想法,加入到买房的队伍中来,放大购房需求;另一方面,在房租上涨的强烈预期之下,很多房东视房子为“聚宝盆”,宁租不售,减少了交易市场供给。

此前,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指出,“租金的调控也是房价调控的一部分”。为了避免“房价这个葫芦还没有摁下去,房租这个瓢却起来了”,有必要强化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像调控房价一样调控房租。

首先,完善法律保障。许多国家都有较为完善的租房制度及租户保护法律。德国各大中型城市每年推出“租价表”,房租超出合理租价的20%将被视为“房租超高”的违法行为,会被课以巨额罚款,超出50%将直接被视作“房租暴利”的犯罪行为。法国去年8月起实施房租管理新法令,规定房东需要根据官方公布的房租参考价格指数来调整房租涨幅。只有通过法律为租客创造一个稳定放心的环境,才能引导更多的人享受租房生活,不再为了买房穷尽一生积蓄。

其次,改善供需失衡。房租上涨的背后,是巨大的租房需求作支撑。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北京住宅租赁市场供需比达到了1:7.6。正因为一套房源七八个租客盯着,房东涨价才理直气壮,甚至质问“现在啥不涨价”。勒住房租这匹脱缰的野马,就必须加大保障房、公租房建设力度,切实分流一部分租赁需求,提高租客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

此外,整顿中介乱象。同一些开发商捂盘惜售、制造紧张气氛进而推动房价一样,一些租房中介垄断房源、押房吃差价、劝说房东抬高房租,也是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治理租房市场,必须打击中介违规行为,将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列入信用黑名单,整顿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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