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世纪银苑小区,市民李先生购买了同事的房子,因为还没办下房产证,他找到开发商想改合同。开发商表示“不支持更改,可以等房产证下来后再过户,确实想改要交 1平方米300元的费用”。这让李先生很为难,“不改合同心里不踏实,但更改费用太高,觉得收费不合理”。
在新世纪银苑(小区网论坛)小区,市民李先生购买了同事的房子,因为还没办下房产证,他找到开发商想改合同。开发商表示“不支持更改,可以等房产证下来后再过户,确实想改要交 1平方米300元的费用”。这让李先生很为难,“不改合同心里不踏实,但更改费用太高,觉得收费不合理”。8月2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到房管局办撤销原合同业务免费,不清楚开发商收费情况。市物价局相关人士称,对更改合同时开发商提到的收费,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和标准。该人士称,因为没有政策依据,对该收费情况查处起来难度较大。
市民反映 买房改合同,1平方米让交300元
该小区开发商新世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不支持出售房屋后更改合同,这样很麻烦,还是希望居民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再进行过户。“如果确实要更改,就要交1平方米300元的费用。”她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李先生说,根据1平方米300元计算,他购买的170平方米的房子要交5万多元费用。“这项收费太高了,我觉得不合理。”他说。
开发商态度不支持改名,公司规定“更改要交300元”
该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并不支持住户更改合同,因为这涉及到房地产专用收据等,更改很麻烦。
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收取1平方米300元的费用太贵、不合理”情况,该工作人员称,“这个费用是公司领导定的,就这个规定”。
她说,如果嫌更改费用高可以再等等,等办下房产证再进行过户。
该房产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居民的房产证还得等等,小区内配套建设的一栋楼还没有竣工,等其建完后,明年将一起进行验收。“估计明年房产证就能办下来。”她说。
李先生表示,就买房一事目前他已和同事签了协议,现在就等着更改合同了。他说,如果等办下房产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时间太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房产证。“开发商此前称2011年底就可以办证,但直到现在还没办下来。”
部门说法:撤销原合同免费,改合同收费暂无标准
记者拨通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房子有房产证,可以以二手房买卖的形式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将收取包括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的过户费用。她表示,如果房子还没有办下房产证,购买者要想更改合同的话,可以联系开发商到房管部门,撤销先前签的合同,撤销合同是免费的,然后重新签一份合同。
记者随后联系到市物价局,该局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开发商更改合同时提到的收费,这方面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和标准。该人士称,据其了解,因为涉及网签等问题,有很多企业不允许更改合同。“至于更改合同收费问题,由于没有政策依据,目前查处起来难度较大。”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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