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政府今天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省政府今天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按照我省的目标,2012年起,每年集中新建农房50万户,争取到2015年年底使全省近半数农户住进新房。
改进管理,对农村住房,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切实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的改造,应配建部分归属村集体所有的商业用房,只租不售,租金用于原村民安置房的维修维护和物业费补贴。
精彩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