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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累计完成819项环境整治工作 取得阶段性成果

济南日报  作者:谷青   2012-06-14 09:12

[摘要] 近日,记者从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自4月初开展的章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已累计完成819项,占总任务量的95.9%,各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日,记者从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自4月初开展的章丘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已累计完成819项,占总任务量的95.9%,各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确定十大整治任务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环境既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和形象,也对科学发展、争先进位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4月10日,章丘市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对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确定了“有脏必净、有乱必治、有违必拆”的长效整治管理原则。

会上,章丘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天东提出,近年来,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不断的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面貌有了很大改善,特别是焦宝石窑、小石灰窑、白云湖违法违规废旧塑料的整治,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然而,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的推进,一年一个主题、一年一个台阶,否则,很容易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前期取得的成果也将前功尽弃。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章丘市确定了专项整治的十个方面,其中包括加强广场管理、绿化带清理,整治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情况,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改善部分路段占道经营现象,解决道路交通不畅,路灯亮化,取缔露天烧烤,乱起坟头、乱立石碑现象严重和锯石、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等。

为打造清洁、靓丽、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章丘市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以重点整治带动全面改善,以集中整治带动长效管理。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确定了七项重点工作:全力巩固环卫一体化成果;持续抓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抓好市政设施的配套完善;切实抓好违法建设整治;高度重视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尽快扭转无序采石、锯石的态势;多措并举节水护泉保泉。

854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章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指挥部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说明及任务分工表》,将城区42条主要街道、854项整治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责任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抓好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形成了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在章丘市住建委的协调下,全体领导干部每人负责4—5条重点路段,切实担负起了组织动员、协调指导和推动落实的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积极行动起来。章丘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工,将目标任务量化到每一个责任大队,针对城区室外烧烤、占道经营、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章丘市园林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园林绿化综合整治任务分工表》,逐条道路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保证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双山街道办事处确定了绿化养护、灯亮工程、集市退路进场、主要道路沿线建筑物整治、农村环境治理等五个方面的重点整治任务,对全办辖区18个村居和16条主要道路进行了集中整治。刁镇在做好城区及51个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启动了漯河湿地公园建设工程,现已完成投资2100万元,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拆除11处违章建筑查处35处违规广告牌

据了解,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涉及章丘城区42条主次道路、854项整治任务(不含铁路沿线整治),包括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两个方面,目前已累计完成819项。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整修人行道花砖2.7万平方米,整理路沿石3100米,更换井口井盖590套,修补龙泉路、汇泉路、桃花山街等破损路面60余处,改造收水口5处;完成城区42条主次道路路灯设施维护,累计维修更换路灯2100余盏、景观灯800余盏;扣押烧烤炉13个,取缔洗车点13处,规范店外经营130余家,清除乱涂乱画1300余处,拆除乱挂条幅80余处;强制拆除户外广告35处,乱挂条幅横幅80余处;查处违法违章建设15件,强制拆除世纪东路东石河村钢结构大棚、双山东路与鲁宏大道交叉口板房等违章建筑11处,城区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截至目前,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620项整治任务现已完成571项,占任务量的92%,累计清除卫生死角1210处,清运垃圾近9500吨,粉刷墙面4.8万平方米,整治广告牌2200块,维护铺装人行道4.1万平方米,维修更换路灯1100余盏,修剪绿化带16万平方米,栽植各类苗木1.2万余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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