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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设立公租房基金是抑制房价上涨重要途径

中华工商时报  2011-03-03 08:49

[摘要] 为改善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全国工商联在本届政协会大会书面发言中提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拟主导设立“建银精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

为改善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工商联在本届政协会大会书面发言中提出,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拟主导设立“建银精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采取股份公司制设立,由建银精瑞及各有志于保障房建设的开发商作为基金的发起人与管理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工商联指出,设立公租房基金是抑制房价上涨的重要途径。2009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失衡,房价上涨过快,已引起国务院的充分重视,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房价,其中就包括鼓励发展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设立公共租赁房建设投资基金,一方面可以大量增加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公共租赁房的供给,亦能改善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租赁房事业在我国尚处于初级的阶段,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因此,工商联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属于社会公共事业用地,建议国土资源部(局)以多种优惠条件方式向本基金提供新建公租房所需土地

建议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落实公共租赁房中长期贷款,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政策性贷款,并有“基金产生前缓付利息至产生后递延支付”等相关优惠政策;公共租赁房在申请项目贷款与经营性物业贷款时,条件与利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以低于基准利率10%为宜,有条件的,发放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建议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公租房建设贷款,并允许公租房租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建议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于公租房基金,建议保监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建议证监会优先支持基金公司上市、基金资产REITs上市。

建议地方财政及中央财政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给予财政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贷款的财政贴息和对收购二手房和旧房改造给予财政补贴。

税收政策的方面,根据2010年9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公租房建设与经营相关税收的减免与优惠,对于本基金涉及的税费,建议给予如下优惠:首先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层面,建议对于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比照证券投资基金对于个人所得税予以免征;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出台相关政策,减免投资者退出时的投资所得税。其次,对于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层面,建议对于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招投标管理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费、占道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地下水资源养蓄税等比照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予以减半收取。第三,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期能够适当延长,保持基金存续期政策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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