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建委发布拆迁动迁公告,公布了梁庄片区棚户区改造土地整理熟化项目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至2009年9月30日。
公告称,该项目拆迁范围为市规划局确定的相关拆迁蓝线范围:梁庄大街14号至30号双号、25号、27号、29号、33号至51号单号、-18号,梁庄二街61号至107号单号、80号、55号、62号楼西侧平房,梁庄三街44号至88号双号、37号至103号单号,梁庄四街2号至46号双号、50号、65号、67号、69号、1号至43号单号,梁庄五街1号至35号单号、2号至52号双号、58号、60号,二七中街31号至43号单号,梁庄北街2号至22号,建设路26号、28号、32号至48号双号。本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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